《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印发

发布日期:2017-02-16 16:37



    “十三五”时期有哪些重点工作需要特别关注?

    答:关于“十三五”时期的版权重点工作,《规划》从四个方面进行了规定,需要特别予以关注。
   
    一是完善版权法律制度体系。立足版权实际和中心工作,推进版权法律制度精细化、时代化和特色化,着力解决版权领域法律修订相对滞后等问题。要积极推进《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为加强版权工作打下良好法律基础。制定、修订有关著作权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完善版权相关工作顶层设计。指导地方著作权立法工作,推动全国版权工作法治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是完善版权行政管理体系。健全版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版权执法协作,做好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重点突出大案要案查处和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尤其是网络领域版权监管,提升执法监管信息化水平,加大侵权行为惩治力度,营造和维护合法有序的版权环境。建立健全软件正版化工作制度和长效机制,充分利用互联网和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制度与技术手段并重,完善软件正版化工作体系,巩固和扩大软件正版化工作成果,把软件正版化工作不断推向前进。

    三是完善版权社会服务体系。首先要优化版权社会管理工作: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进著作权登记工作,加强对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监管与服务,依法加强对涉外著作权认证机构、国际著作权组织在华常驻代表机构的监管,充分发挥版权社会服务机构的作用。其次要大力推动版权产业发展:通过积极推进版权交易、继续开展版权示范创建、深入开展版权产业相关研究等方式,完善推动版权产业发展的制度与政策,加强机制和平台建设,抓好项目带动,促进版权创造与运用,推动版权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再次是加强版权宣传培训工作:充分利用各种传播形式尤其是新型传播形式,全方位地进行版权宣传,广泛开展版权培训,提升全社会版权认知度,扩大版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增进国际社会对中国版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四是完善版权涉外工作体系。正确研判国际形势,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深化与版权有关的国际组织合作,主动参与国际版权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一带一路”涉外版权工作,稳妥处理国际版权事务,拓展国际交流合作渠道,推动建立合作共赢的新型双边版权关系。建立健全版权国际应对联动机制,进一步提高版权多、双边合作与应对水平,适时变被动应对为主动出击,不断提升版权国际话语权和影响力。


    《规划》设定的著作权登记指标是如何制定出来的?
  

    答:近年来,我国著作权登记工作持续推进,登记数量快速增长。“十二五”期间包括作品登记和软件登记等在内的著作权登记总量为526万件,其中2013年登记量首次突破百万。“十三五”时期,我们将采取有效措施,继续保持著作权登记快速增长势头。从“十三五”头一年——2016年的登记数据来看,作品登记为159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为41万件,两者之和即首次突破200万件,这也佐证了“十三五”时期著作权登记仍将呈快速增长的趋势。《规划》因此设定“十三五”期间,作品登记年均增长15%,到2020年全国登记数量达到278万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数量年均增长10%,到2020年全国登记数量达到60万件。这个指标应该是完全可以达到的。



    《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与《“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及《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是什么关系?

    答:《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于2017年1月25日印发,在此之前,国务院转发了《“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目前正在制定中,还没有印发。应当说,这3个规划是协调统一的关系。《“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作为涵盖专利、商标、版权等门类的知识产权规划,版权是其中重要的一部分内容。《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十三五”发展规划》是关于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的全面总体规划,《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是其专项规划之一。《版权工作“十三五”规划》是“十三五”期间不断做好版权工作的内容具体详细、指导性操作性很强的专门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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