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版权保护意识,石排镇开展“4·26版权宣传周”专项活动

发布日期:2022-04-27 11:39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版权意识,在第22个“4·26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4月25日,石排镇“扫黄打非”办开展版权专项检查和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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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宣教文体旅游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办组成检查组,对镇内的书店、印刷企业等经营场所进行抽查,对是否持有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是否存在违禁出版物、是否合法发行出版物、能否提供进销货清单、是否从正式出版渠道出版等情况进行询问和检查并向经营者宣传版权相关法律法规,增强经营者合法经营和保护版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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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检查组对网吧、电影院等经营场所进行抽查,对网络游戏、电影版权进行检查,向经营者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他们的文娱行业版权保护意识。在检查过程中,暂未发现存在各类违法违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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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来,石排镇“扫黄打非”办将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监督职责,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加强版权知识宣传活动和各类侵权盗版打击力度,确保石排镇相关行业有序健康发展,营造保护正版、打击盗版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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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著作权法》

01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施行的时间?
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高票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新修订的《著作权法》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
02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什么?
作品的形式有哪些?

《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9项内容: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视听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计算机软件;符合作品特征的其他智力成果。

03
著作权包括哪些人身权和财产权?
1、4项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2、12项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等。
04
著作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1)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利人与侵权人协商解决;
(2)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3)向人民法院起诉。
05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权利的
如何确定赔偿数额?
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难以计算的,可以参照该权利使用费给予赔偿。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侵权人的违法所得、权利使用费难以计算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06
什么是作品登记?
作品登记有何益处?
作品登记是指著作权权利人自愿将其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向国家著作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登记机构办理作品登记,以此证明其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制度。

 

 
作品一经完成,即享有著作权,受著作权法保护,无需发表,也无需履行登记手续。但权利人自愿登记作品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登记方法:由著作权人登录“广东版权网”(http://www.gd-copyright.cn)“广东省版权登记系统”(简称:版权登记系统),进行用户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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