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舆论宣传 做到科学防控

发布日期:2020-02-08 14:57

        为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街道相关工作部署要求,通过加强舆论宣传,向各经营场所层层传递疫情防控相关信息,做到科学防控。
        一、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宣传
        我办密切关注中央、省、市、街道发布的公告、宣传信息、防护知识,通过经营单位微信群迅速转发或传达给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经营者,让各经营者及员工加强宣传、加强学习、加强防护,做到科学防控,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共向628间次经营单位转发各类疫情防控知识信息。
        二、加强疫情防控政策宣传
        我办密切关注中央、省、市、街道发布的公告,迅速将相关政策转发或传达给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经营者,加强复产复工指引的宣传,积极解读政策措施,增强经营者信心,落实防控措施,全力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通过企业微信群共向496间次经营单位转发各类疫情防控政策信息。
        三、加强疫情防控法制宣传
        我办多次告知各经营单位负责人对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的企业,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企业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同时,把违反防控规定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以及查处顶风违规营业的案例转发给各文化广电旅游体育经营者,引导他们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严禁擅自营业,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坚决遏制疫情蔓延。通过每周定期发布的方式,共向408间次经营单位转发各类疫情防控法制信息。
        通过加强舆论宣传,以行业微信群为桥梁及时向各经营场所负责人传递各类疫情防控信息,畅通沟通机制,减少人员接触,确保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
版权所有:东莞新闻出版(版权)网 邮箱:dgxcbbqk@dg.gov.cn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鸿福路99号 电话:0769-22837070;0769-22837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