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21年广东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公示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1-11-29 16:12

    按照省“扫黄打非”办《关于开展2021年广东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通知》要求,经相关单位推荐,我办严格审核后拟将黄埔海关所属东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邮件监督科和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作为2021年广东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拟推荐对象,将市公安局李凤泉、黄埔海关张文辉、市邮政管理局杨兴隆作为2021年广东省“扫黄打非”先进个人拟推荐对象。根据相关要求,现予公示,征求相关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候选人个人情况详见附表。
    在公示期限内,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扫黄打非”办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提倡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29日至12月3日
受理单位:市“扫黄打非”办.
地    址:东莞市南城鸿福路99号市行政办事中心十楼
邮政编码:523888
联系电话:22836551
传真电话:22836508
附件:拟推荐对象一览表
 
   市“扫黄打非”办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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